为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制度,不断提升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,“十四五”时期,国家卫生健康委继续组织开展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。
国家卫健委近日通报2021-2022年度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评估情况显示,我国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。参评的2116家县医院,2021年度达到基本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1837家,达到推荐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889家(占比42.01%),较2020年度分别增加17家和127家。
2022年度达到基本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1856家,达到推荐标准合格及以上的有964家(占比45.56%),较2021年度分别增加19家和75家。其中,基本标准相当于二级医院能力,推荐标准相当于三级医院能力。
2021-2022年度,我国县医院诊疗能力进一步增强。收治病种数量及难度不断提高。2022年度,县医院收治病种种类亚目平均数为1489种,较2020年度增加133种。超过97.49%的医院能够实施心脏骤停、心源性休克、急性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危象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;超过95.79%的医院能够实施心衰、肾衰和呼衰的诊断与急救。
2022年度,县医院平均诊疗人次和平均出院人数分别为39.63万和2.13万,较2020年度略有增加;手术与操作例数13783人次,较2020年度增长17.50%。
同时,也发现了一些主要问题。县医院能力提升进展不均衡。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基本标准符合率分别为89.86%、82.74%、75.26%,西部地区增幅低于全国0.46个百分点;专科建设与目标要求还有差距。一级科室中,精神科、耳鼻咽喉科、眼科等设置率仍不足80%,感染性疾病科、重症医学科、康复医学科、皮肤科、病理科等设置率不足90%。精神科、病理科、眼科、耳鼻咽喉科、外科服务能力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占比不足80%,仍有10个一级科室的33项诊疗项目及技术符合基本标准的医院占比不足60%。
另外,人才队伍与医院发展建设还有差距。平均每家县医院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仅16人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分别为40人、11人、5人;高级职称人数为60人,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分别为99人、61人、40人,区域间差距明显;设备配置与临床需要还有差距。对照基本标准,全国县医院涉及血液内科、烧伤科、胸外科等12个专科的21项设备配置率仍不足30%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,下一步要多措并举推动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;充分发挥县医院的县域龙头和城乡桥梁纽带作用;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。